橙县西点镇——IMF诺 » 2008年 » 3月
只是来过
左若尘 发表于 2008-03-31 17:42:36
如果是
他怎能带我回到
那青葱的往事
只是
我想记起你时
却忘记
总有一段历史可以证明
我曾来过这里
只是 来过
忘了,忘不了
诺 发表于 2008-03-31 15:57:23
哥哥
总以为自己可以把你藏好
藏在时光的印记里
可是为什么
为什么每当听见你的歌声
每当看见电视里
你熟悉的身影
我的泪水都会猛然汹涌
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些伤痛
我刻意地不去想你
不去触碰那些有关你的记忆
我以为这样就可以把你忘记
可是为什么
为什么此时的记忆比坚冰还要顽固还要坚硬
5年的时光
不算很长也不是很短
长在思念短在爱你
此时的心在一阵阵地抽动
这不是撕心裂肺地剧痛
而是一种永不停息地隐痛
忘了,忘不了
喜欢贝克汉姆,但不知道为什么喜欢欧文更多一点?
诺 发表于 2008-03-30 19:12:13
喜欢贝克汉姆,但不知道为什么喜欢欧文更多一点?
我知道贝克汉姆有着完美的身材和绝对的帅气,再加上迷人的微笑。所以四年前我也曾为他疯狂过。
可当今年的世界杯,在英格兰拉开帷幕时,我突然发现,我对小贝已经没有了往昔的热情与心动,虽然还是喜欢他。
在不经意间,看见欧文的那一刹那,我的心竟然震撼了,竟会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。那是一种灵魂上的震撼,我在震撼什么?在震撼自己曾经为什么没有发现他?在震撼自己的内心此刻为什么会如此狂躁,会如此不安?
不可名状。此刻,我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他,可连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会喜欢上他?
或许,真的有一种感觉。他让我感觉似曾相识,让我感觉他有着说不清的谜,让我感觉他很不真实,仿佛是浮萍,不知道会随风飘到什么地方?
是的,他让我有一种想疼惜,怜爱,想抓住他的感觉。这些感觉,在小贝身上是不存在的。所以我对欧文的爱总是更多一点吧!
06.6.6
十四岁的我们不懂爱情
左若尘 发表于 2008-03-29 17:22:51
喜欢=爱?不是。
在我们胡乱爱来爱去的时候,我们所谓神圣的字眼其实应该用“喜欢”来代替。
因为十四岁的我们不懂爱情。
在我们十四岁的时代里,ta只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愿,想去拥有ta。可ta,却是非耕种期不经意留下的一粒种子,可是ta并没有一起送给我们每一个人开花的希望。那么就允许ta化作一粒尘土,风过无痕。
因为十四岁的我们不懂爱情。
14岁的初恋是美好的,但最终那些所有的美丽和激情都将化作一声抱歉。14岁的我们没有人会随着一份“天若有情天亦老”的沧桑连同岁月一起成长起来。爱情的成长,也就是一个不断创伤痊愈的过程,只有经过不安,兴奋或困惑,最终才会走向平平淡淡。可14岁的我们没有人能够做到。
因为14岁的我们不懂爱情。
如果在你14岁第一次爱了。不,应该是第一次喜欢了,但那根本就没有成功率,更是一朵不结果的花。所以才增加了令人念念不忘的成分。但时间会漫漫冲淡一切。好好地喜欢,好好地分手,不要恨,也不会恨。
因为十四岁的我们不就懂爱情。
A Grain Of Sand
左若尘 发表于 2008-03-28 16:40:31
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,
And a heaven in a wild flower,
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,
And eternity in an hour.
心的挣扎
左若尘 发表于 2008-03-28 16:33:40
心的挣扎
1.寂静,你要设法让你的世界寂静.当你拥有寂静,我总是自己的主人,而孤独也会成为你的朋友.没有孤独这位朋友,你想提高自己作为人的品质,那就真的是像缘木求鱼.
2.人活着的意义应当是在过程,而不是结论。所以一个人不应以自己的经验和观念去影响另一个人,何况你不是他,他也不是你。每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未必一样,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应该自己尝一尝。尝试,尝试人生。
3.人生没有十全十美,如果你发现做错了,重新再来,别人不原谅你,你可以自己原谅自己。
4.做一个现代人要精明,却不可刻薄。懂,却不要统统说出来。做一个现代人千万不可死心眼,对人温厚,起码自己会看得起自己。
5.当清晨第一道光照亮大地,我们呼吸到的是新鲜的空气,清风吹到身上,任谁都禁不住要祈祷:愿和平安静常在,愿幸福环绕人间。而事实上,世界没有一天没有战争。
6.偶为一之,总是令人难忘的。
7.最困难和最容易的,其实只是一线之隔。
8.已经腐蚀的,干脆由它去吧!烂掉以后才会有新枝。
9.天大的事情,过十年再看,都不算事情.
10.是金子总会花光的,是镜子总要反光的.
